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內容:本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
(其他事項敘明:)
(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5月29日至115年06月26日止。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5月29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5月27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依雙鴻六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債券自發行日起三個月為轉換閉鎖期(115年3月2日至115年6月2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