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4/13
2.公司名稱: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旺得富理財網、TVBS新聞網及風傳媒
6.報導內容:本公司今明兩年之EPS、營收及毛利率
7.發生緣由:奉證券交易所今(13)日指示澄清前揭媒體115/3/13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8.因應措施:關於本公司之財務或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
之資料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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