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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衡昱電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智院駿慎114商調30字第1140003268號
4.事實發生日:115/03/1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14年10月22日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來
函通知,衡昱電商股份有限公司為確認董事會決議不存在,向本公司提呈起訴狀事,而
本公司已依「商業事件審理法」之規定,於115年3月13日經商業法院行進行第二次調解
程序,惟二造雙方尚未達成調解共識,本次調解結果調解不成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訂於115年6月30日行準備程序。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研擬相關訴訟程序,並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
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提供相關董事會議事錄、錄影及錄音資料予承辦律師檢
視,並確認相關決議程序均依公司既有流程辦理,後續將委由律師依法辦理訴訟事宜,
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
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以目前所得資訊,該訴訟案件並未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造成重大影響,惟基於資訊公
開之原則,而補充發布此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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