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碁: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88號1樓(宏碁大樓1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14年度股東現金股利、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4年度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七席(含四席獨立董事)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2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訂召開日期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本公司委託之
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無法排除達30分鐘以上,
依規定應於5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者,集會日期及地點變更如下:
(一)日期:民國1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二)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88號1樓(宏碁大樓1樓會議室)。
惟發生前揭障礙,如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尚未進行臨時動議時,視為本次
股東常會全部議案已完成,將不再續行集會。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常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
股東,其開會30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條
第3項規定,本次股東常會之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3)依公司法規定,自民國115年3月13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3月23日下午4時止,
採書面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暨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申請,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股務室(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7樓之5),其他
相關事宜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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