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展望〉「跨公司解任」阻絕不法董事奏效 獨董盡職就能免受訟累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投保中心今 (21) 日舉行新春記者會,董事長張心悌表示,去年 7 月《投資人保護法》修正案通過,投保中心已正式針對失職董監事啟動「跨公司解任」訴訟,同時,為避免獨立董事淪為法律高風險職業,投保中心首創「盡責審議」制度,成功化解多起獨董訟累,她強調,投保中心與獨董並非對抗關係,若獨董能在事前扮演好把關角色,就能預防弊案發生。

張心悌說明,過去法律對於涉及證券詐欺、非常規交易的不法董事,若其已轉任他公司,究責往往力有未逮,新制通過後,投保中心在去年度已主張新法事由,提起 4 件解任訴訟,其中 3 件屬「跨公司解任」。
張心悌堅定地表示,「我們要將不法行為人徹底隔絕於資本市場之外」,這不僅讓法院更認同監督立場,更能產生強大的震懾效果,讓意圖不軌者知道,只要有過不法紀錄,無論跑去哪家公司,投保中心都會貫徹追究到底的決心。
另一方面,針對獨立董事在財報不實案件中常面臨的「推定過失」高風險,投保中心提出了創新的「盡責審議制度」。
究竟如何才算「盡職」?張心悌具體揭露審查的五大核心面向,以作為獨董執行職務的「保命符」,首先是出席率與參與度,是否親自出席董事會,並對重大議案表達意見;第二為溝通頻率,是否與會計師、稽核主管及財會主管有定期的私下溝通或座談;第三是業務了解,是否主動調閱資料,對於公司業務狀況有實質掌握;第四為法律遵循,對公司治理法規與內部規範的了解與落實;第五,獨立性行使,面對重大關聯交易或非常規交易時,是否提出關鍵質詢。
去年實施盡責審議以來,投保中心已對 8 家涉及弊案的公司實施盡責審議,最終有 7 位獨立董事因能提出具體盡職證明,獲投保中心認可而免於被提起訴訟。
為了進一步制度化,投保中心於今年 1 月出版《獨立董事實戰手冊 Ⅰ:看懂、問對、做好》電子書,教導獨董如何建立「可被檢驗的決策過程」。張心悌呼籲,獨董應透過文件化、軌跡化來保護自己,投保中心不以告人為目的,而是希望透過前端防護網,打造更誠信透明的資本市場環境。
張心悌表示,上任六年來,她始終認為設置獨董是為了幫助公司更好,而非製造對立,投保中心並不擔心因獨董盡責而導致案源減少,相反地,這正是市場趨向健康的證明。展望未來,投保中心將持續深化前端防護網,讓獨立董事能安心發揮專業,與投保中心共同守護資本市場的誠信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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