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新華通訊頻媒(00309-HK)公布,有關於要求人士向法院之申請,香港高等法院在本月31日審理傳票,法院拒絕向該集團及其董事發出任何臨時禁令,並下令把傳票延至另行碓定日期進行辯論。該集團指,正就傳票向法律顧問徵詢意見。(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