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國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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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今國光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肆億伍仟萬元。
5.每張面額:新臺幣10萬元。
6.發行價格:底標不低於面額之100%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發行期間為三年。
8.發行利率: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以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銷售,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行公告之。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發行條件訂定後評估。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
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另訂發行日,
並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與實際發行作業時效,
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
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
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因素而須修訂或修正時,
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
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
本次發行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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