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士:公告本公司與美國RSIP Management, LLC簽訂訴訟合作意向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4/06/1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RSIP Management, LLC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簽約生效日起至簽約人
協議終止或生效日起二年(孰者為先)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目前及未來在美國涉及約定專利之侵權訴訟案件,個
別案件經RSIP評估同意且簽約,即開始由其全額負擔訴訟期
間之律師費(包含上訴期間),訴訟所獲之賠償金或和解金則
依合約約定比率分配,分配方含本公司、RSIP及訴訟律師。
(2)本公司保留訴訟和解之決定權。
(3)如訴訟失利,RSIP無向本公司追索其已支付律師費之權。
(4)RSIP可協助促成本公司約定專利於訴訟完結後出售。
(5)RSIP可協助本公司訴訟案於訴訟期間之法律資產貨幣化,並
提供經紀服務。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減少美國律師費支出
10.具體目的:藉由雙方之合作,以減輕本公司律師費之負擔,並
分散訴訟風險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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