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得電:公告良得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良得電四,代碼:24624)於114年08月11日發行屆滿2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 : 20250811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 : 20250811
發生緣由 : 依良得電四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 :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之100.501%將其持有之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4年8月11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4年7月3日至114年8月11日止。 (四)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五)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14年7月3日)之前一營業日(114年7月2日)起至屆滿日(114年8月11日)之前一營業日(114年8月8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 : 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 : 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 : 4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 null
其他應敘明事項 : 本公司將按每張本轉換公司債賣回價格計新臺幣100,501元整,並統一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114年8月18日)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支付賣回價款予各申請賣回之債權人,匯費(郵資)或就源扣繳之補充保險費(單次給之利息所得達20,000元者)將自賣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本次之賣回權係由債券持有人主動要求本公司受理贖回方生效力,並非本公司全面性強制贖回。
公告類型 : 債券行使賣回權
債券代碼 : 24624
票面利率 : 0.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債息對照表 :
本月底發行餘額 : 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 : 0
償還本金金額 : 0
付息 : 0
下櫃日期 : 0
評等種類 :
評等機構 :
信用評等等級 :
評等日期 : 0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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