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晶:公告本公司因太陽能電池事業處分割案向債權人公告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5/29
2.公司名稱:中美矽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民國114年5月9日董事會依企業併購法第36條規定,決議將太陽能
電池事業處之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續日
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基準日暫定於114年7月1日。
6.因應措施:
依企業併購法第35條向本公司債權人為公告。本公司債權人對於本分割案如有異議,
請於公告日起三十日內 (即中華民國114年6月28日)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
公司提出(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逾期視為無異議。郵寄地址為:
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八號 中美矽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室 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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