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確: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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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不超過普通股25,000仟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實際發行股數授權董事長
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
10.公開銷售股數:發行股數之10%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數之80%
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拼湊一整股認購。
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股款繳納期間訂定、本案件展延及撤銷
等其他相關發行條件或有關事項等,如有因客觀環境或因法令規定或依
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
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
關現金增資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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