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實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4-07 19:55
第2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葉正吉、副總經理莊碧娥、
協理王志誠、協理賴永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總經理葉正吉:燁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惠民(江蘇)環保科技(股)公司董事
兼總經理
(2)副總經理莊碧娥:樂群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樂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3)協理王志誠:惠連薄膜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4)協理賴永憲:天晴和永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董事吳萬益及董事吳庭樂,因利益
關係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外,代理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總經理葉正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惠民(江蘇)環保科技(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錫市高浪東路50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水處理工程及廢(汙)水處理等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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