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生藥:公告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30 18:21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王長怡董事長 (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 王瑞瑜副董事長 (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3) 林淑菁董事 (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4) 許經松董事 (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5) 王嘉陵獨立董事
(6) 洪嘉聰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王長怡
‧UBI International Group, LLC董事長
‧UBI TW Holdings, LLC董事長
‧UBI CNS Holdings, LLC董事長
‧UBI International IP Holdings, LLC董事長
‧United Neuroscience Limited董事長
‧聯亞藥業(股)公司董事長
(2)王瑞瑜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常務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常務董事
‧台塑汽車貨運(股)公司董事
‧聯亞藥業(股)公司董事
(3)林淑菁
‧聯亞藥業(股)公司董事
‧申聯生物醫藥(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4)許經松
‧聯亞藥業(股)公司董事
‧台塑鋰鐵材料(股)公司董事
(5)王嘉陵
‧研華科技薪酬委員會委員
‧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洪嘉聰
‧聯相光電(股)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
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林淑菁董事 (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林淑菁: 申聯生物醫藥(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申聯生物醫藥(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閩行區江川東路4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申聯生物醫藥(上海)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動物用合成?疫苗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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