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電:公告董事會決議子公司大大寬頻(股)公司於臺灣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交易之釋股規劃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26 16:46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2/26
2.公司名稱: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為協助子公司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大寬頻)營運發展及提升經營
管理效益。大大寬頻若能順利完成股票上市(櫃),將有利於業務推展及策略結盟,除對
大大寬頻自身形象及業務帶來正面積極效益外,本公司亦可提升轉投資價值,本公司及
所有股東將共同受益。
(二)、參酌申請上市(櫃)之相關規定,大大寬頻股票上市(櫃)掛牌時,本公司及本公司
之子公司,以及前開公司之董事、監察人、代表人,暨持有前開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
10%之股東,與其關係人總計持有大大寬頻之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櫃)掛牌時已發行股數
70%之規定。惟本公司對大大寬頻之直接及間接綜合持股比例,於其上市(櫃)掛牌時,
仍應逾50%,以保有對大大寬頻之控制力及發揮集團綜效。
(三)、本公司處分大大寬頻股份之價格應不低於本公司決議處分該公司股份之董事會前
,該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每股淨值。本公司釋股對象為本
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如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交易相對人將以大大寬頻員工、本公司暨關係企業員工及
對該公司營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
(四)、上述釋股規畫俟提報114年股東常會決議後,由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另訂認股基
準日、實際釋股價格及其他相關事宜。惟釋股價格訂定之相關決策程序,應委由獨立專
家就價格合理性出具意見書,作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之參考,並按本公司
當時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未來大大寬頻股票申請登錄興櫃前或上市
(櫃)掛牌交易前,本公司配合提撥股票供證券商認購及辦理過額配售時,所提撥股數與
價格亦應依相關法令及上市(櫃)相關規範、當時市場狀況以及大大寬頻營運獲利情形,
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6.因應措施:以上大大寬頻釋股規劃案,擬提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全權處
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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