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焱科技: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10 16:47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02/10
2.公司名稱:光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40,000股,每股
賣中心114年01月07日證櫃審字第11300117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
154,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其餘90%計1,386,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及本公司113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放棄發行新股之優先認購
權,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
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
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
數之七成為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200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
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
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倍為上限,故發行價格暫
訂為每股新台幣22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年02月13日至114年02月17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4年02月21日至114年02月25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4年02月21日至114年02月25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年02月24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年02月26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4年02月26日至114年03月03日
(7)增資基準日:114年03月04日
六、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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