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小心了!被檢舉逃漏稅罰很大 國稅局教你:符合「2條件」可免罰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5-02-04 19:24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常接獲民眾檢舉房東出租房屋,心存僥倖短漏報租賃所得,經國稅局查獲補稅加上處罰,得不償失。國稅局提醒房東們,在還沒被檢舉,及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都還來得及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得免罰,該局並提醒檢舉人需備妥被檢舉人的姓名、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國稅局說明,為維護租稅公平,各地區國稅局每年度均有「選案查核」持有多屋之個人房屋租賃所得,透過蒐集承租人申報之扣繳憑單及租金支出歸戶資料等,勾稽個人房東有無短漏報租金收入,必要時將進一步調查資金流向以核實認定租金收入,如經人檢舉或經稽徵機關查獲未誠實申報納稅者,除核定補徵綜合所得稅外,並依規定處罰。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逃漏稅,應提供被檢舉者之姓名、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因此,若要檢舉房東逃漏稅,需敘明房東姓名、租賃房屋坐落地址、租賃期間、每月租金,並提供租賃合約、租金支付證明(匯款紀錄或現金交付簽收單等)或其他有租賃事實之證明文件。
國稅局也提醒個人房東,如有短漏報租賃所得者,在還沒被檢舉,及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還來得及主動向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可免罰。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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