瀧澤科: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資金貨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07 16:47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Takisawa Tech Corp.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9,84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9,8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9,8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所需
(1)公司名稱:Takisawa Tech Asia Co.,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9,84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22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22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所需
(1)公司名稱:瀧澤機電(浙江)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9,84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7,3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7,3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57,72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451
5.計息方式:
依實際動用天期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一次償儇或分期償還
(2)日期:
依動撥申請書所載動用期限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43,37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1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註1:資金貸與之限額與最近財報淨值,皆為113年第二季
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數值。
註2:匯率以USD:NTD=1:32.45 THB:NTD=1:0.8856 RMB:NTD=1:4.446
註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Takisawa Tech Corp.金額為8950
Takisawa Tech Asia Co.,Ltd.金額為12321
瀧澤機電(浙江)有限公司金額為336453
註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Takisawa Tech Corp.金額為-44390
Takisawa Tech Asia Co.,Ltd.金額為4418
瀧澤機電(浙江)有限公司金額為3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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