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代重要子公司環球購物中心公告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4 16:07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馬董事玉山 / 馬董事紹齡 / 馬董事志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馬董事玉山 兼任冠誠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馬董事紹齡 兼任冠誠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馬董事志綱 兼任冠誠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
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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