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投信:公告「野村臺灣趨勢動能高股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以下稱本基金)中華民國113年10月31日收益分配評價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01 15:15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 :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十八條規定以評價日之淨資產價值進行113年10月31日收益分配之評價結果,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故擬進行收益分配之發放。
受益權單位分配現金收益-元 : 0.0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 : 20241120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 : 20241124
收益分配基準日 : 20241124
除息交易日 : 20241118
收益分配發放日 : 20241212
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 : 一、經本次收益分配評價後,本基金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本次收益分配總金額將依113年11月19日本基金受益人名冊內登記之發行在外單位數計算之。 二、經理公司依113年10月31日止之本基金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數等相關資料,估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預估配發金額為新臺幣0.058元。本基金實際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金額可能與本公告預估數值產生差異。 三、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實際配發金額,經理公司將於113年11月14日計算並公布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投信投顧公會網站及經理公司網站。 四、收益分配方式:現金股利訂於113年12月12日逕行扣除匯費後匯入股票(交割)匯撥帳戶;無(交割)匯撥帳戶者,於扣除郵費後改寄支票至(最後開立集中保管帳戶)股票通訊地址。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卅七條及信託契約時效之規定,受益人之收益分配請求權,自收益發放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時效消滅之收益併入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於所定消滅時效完成前行使權利時,不得請求加計遲延利息。故自本次收益發放日起逾五年後未經受益人領取之收益分配金額,將於經理公司公告後併入本基金之資產。
公告日期 : 20241101
交易證券代號 : 00944
交易證券名稱 : 野村趨勢動能高息
市場別 :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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