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勞退專戶 不受抵押、強制執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立法院院會今天(15號)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勞工請領月退休金者,可以開立專戶供存入退休金,而專戶內的存款不得做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是強制執行標的,藉此提升退休勞工的生活保障。(陳俊華報導)
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請領年金給付者,得匯入被保險人指定帳戶,但過去帳戶內的存款未受法律明確保障,導致請領人遭扣押或行使抵銷權,影響勞工生活保障。
十五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的條文中規定,勞工得檢具證明文件,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使用。專戶內的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來保障勞工老年權益。
參與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江惠貞:『我們把他的保命錢讓它不受處分、不受外力的處分,這樣他才能夠有基本的生活,不必再藉由政府其他的社會扶助系統來協助。』
另外,為了避免勞工保險的保險費以及滯納金,因其他債權人參與分配而無法獲得清償,院會中也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明訂勞工保險的保險費及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受清償。
(圖:立法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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