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中證監聯合公安部等打擊和遏制重點領域財務造假
經濟通新聞 2024-07-08 09:14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8日北京專電》中證監聯合公安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務院國資委發文,打擊和遏制重點領域財務造假、優化證券監管執法體制機制、加大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力度、加強部際協調和央地協同、常態化長效化防治財務造假。
中證監新聞發言人表示,一是加大打擊懲治力度。加強對重點領域涉財務造假風險問題的排查,從嚴懲處、一體打擊財務造假、侵佔、第三方配合造假,對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嚴肅處理,並及時通報。二是優化工作機制。中證監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相關領域防治財務造假情況進行會商,合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相關部門也將強化內部監督,對於管理或監管履職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三是加大宣傳和指導力度。
*嚴肅懲治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等*
《意見》共20項內容,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第二部分是主體內容,第三部分是落實保障。主體部分共提出5方面、17項具體舉措。
一是堅決打擊和遏制重點領域財務造假。包括嚴肅懲治欺詐發行股票債券、虛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資金和逃廢債等行為,嚴厲打擊系統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加強對濫用會計政策實施造假的監管,強化對特定領域財務造假的打擊力度。
二是優化證券監管執法體制機制。包括健全線索發現機制,發揮科技手段支撐作用,增強穿透監管能力。加快推進監管轉型,完善重大案件調查處罰機制,提高查辦質效。深化證券執法與司法機關在信息共享、案件辦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協作,提升大案要案查處效率。
三是加大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力度。包括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監管條例,強化行政追責威懾力。
四是加強部際協調和央地協同。包括國有資產出資人及有關企業主管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對相關企業實施財務造假及配合造假問題嚴肅追責並通報反饋。金融監管部門提升協同打擊力度,督促金融機構加強對財務真實性的關注和審查,加大對函證業務合規性的監督檢查力度。地方政府將財務真實性作為扶優限劣的重要依據,切實履行因財務造假問題引致風險的屬地處置責任。
五是常態化長效化防治財務造假。包括增強公司治理內生約束,強化審計委員會反舞弊職責,發揮獨立董事監督作用,推動公司內部建立追責機制。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依法暫停或禁止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完善資本市場會計、審計相關規則,加強聯合懲戒與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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