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本公司第十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27 18:5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蔡明介
(2) 董事:蔡力行
(3) 獨立董事:吳重雨
(4) 獨立董事:張秉衡
(5) 獨立董事:林夏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董事:蔡明介
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董事
聯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 董事:蔡力行
Lam Research Corporation科林研發公司董事
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 獨立董事:吳重雨
晶神醫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技術長
通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晶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 獨立董事:張秉衡
耆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太陽光電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睿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睿日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采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樂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睿(日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5) 獨立董事:林夏如
TE Connectivity Ltd.獨立董事
香港Goldman Sachs Asia Bank Limited獨立董事
香港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362,256,536權
贊成:1,036,770,911權,占表決權數76.10%
反對:118,169,203權,占表決權數8.67%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
棄權/未投票:207,316,422權,占表決權數15.2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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