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同:代取得人鄭文逸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7 18:18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大同48.551.57%更多上一篇合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和康生: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