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鴻翊: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5 10: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鴻翊16.650.00%更多上一篇凌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兆豐金: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及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第十四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