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2-20 16:48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0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104,559,850元,計10,455,985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至元為止);或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
由股東自行辦理拼湊,放棄拼湊或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承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增資發行新股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嗣後如因員工認
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為普通股、現金增資、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可轉換公
司債轉換或註銷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授權董事長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
決議之股票股利金額,按分配股息紅利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率。
(2)本次增資配股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增資基準日配發之。
(3)本次增資案各事項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事實需要須修正或變更時
,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