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2-28 14:54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12/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李泳龍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2年12月28日股東臨時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解除以上董事新增兼職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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