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揚: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相關事宜(補充公告發行價格及代收、存儲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16 15:42
壹、依據: 一、本公司112年08月0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140,000,000元。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10月25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6911號函核准在案。 貳、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相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 CC0110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5. 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6. E701010通信工程業。 7. 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8. 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9. EZ99990其他工程業。 10. F401010國際貿易業。 11. I501010產品設計業。 (一) 研究、開發、設計、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1.個人通訊設備元件、次系統及系統。2.無線微波通訊系統電子零組件及電子系統設備等產品。 (二) 生產及內外銷:1.微波及低頻積體電路以及所用之基片與電容器。2.高週微波、毫米波及光電通訊用之電子組件產品。3.微波、毫米波及光電之局部系統與系統產品。4.綜合外購及自行生產之微波與光電零組件組成之局部系統與系統產品。 (三) 生產及內外銷衛星直播電視器材與系統。 (四) 設計並承製客戶訂定規格之前各項有關產品。 (五) 提供前項產品及相關業務之檢驗、維修、加工、安裝之必要協助與服務。(六) 兼營與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70億元,計7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2,380,283,200元整,計238,028,3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創新二路一號。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71年11月22日,最近一次修正(第28次修訂)於112年6月15日。 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總額暨其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4,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為新台幣140,000仟元整。 2.發行條件:本次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計1,400仟股予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計1,400仟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公開銷售;其餘發行新股之80%,計11,200仟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47.05322459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股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8.50元。 4.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預計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條件,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20,283,2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252,028,32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股票簽證機構: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一、主辦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竹村分行。 十三、委託存儲專戶訂約行庫名稱:臺灣土地銀行頭份分行。 十四、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12/06~112/12/12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2/12/13~112/12/14 3.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12/12/13~113/01/15 十五、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 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及股務代理機構,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 ,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參閱。 2.索取方式: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方式辦理。 參、本公司授權董事長決議訂定112年12月01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2年11月27日起至112年12月01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12年11月2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於民國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11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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