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鼎: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耀鼎資源循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換案,擬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0-30 18:54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30
2.增資資金來源:不適用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擬增資發行57,330股之普通股,按面額計新台幣573,30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如依換股比例應換發予耀鼎公司股東之
本公司股份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得由耀鼎公司股東自行合併歸併一人轉換,
或由本公司依發行面額,按比例折算現金(至「元」為止,以下無條件捨去)支付之,
並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發行面額承購。倘依法令規定或作業需要而有變更
本項畸零股處理方式之必要時,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1)增資發行新股之實際股數有依股份轉換契約中所約定應予調整
之情事者,授權本公司董事長調整之。(2)本次股份轉換案如有未盡事宜,除股份轉換
契約另有約定外,授權本公司董事長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與本次股份轉換案有關之一切
必要程序並採取相關必要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準備、簽署及交付股份轉換契約及向主
管機關提出申請或申報等,並得依所適用之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行政指導而逕行辦理該
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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