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實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13
2.增資資金來源:以103年度盈餘優先分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4,181,531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41,815,3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派發4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增資新股,股東派發之新股不足一股者,
得由股東自行併湊,於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逾期
未辦理者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現金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將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或辦理註銷致
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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