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如:本公司民國112年無償配發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9-11 09:46
壹、本公司於民國112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民國11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 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20,797,1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12,079,717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2年9月8日准予申報生效 在案。 貳、前項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將於民國112年10月26日先行以新股權利證書上 櫃買賣。 參、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 (二)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三)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四)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五)F113020電器批發業。 (六)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七)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八)F213010電器零售業。 (九)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十)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十一)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十二)F401010國際貿易業 (十三)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十四)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十五)CQ01010 模具製造業。 (十六)F106030 模具批發業。 (十七)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 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29,208,960元, 分為92,920,8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楊梅區楊湖路一段422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68年4月28日訂立,於民國112年 6月9日復經第二十六次修訂。 七、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設置董事7-11人,目前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2人)。 八、本次發行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一)自民國11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20,797,170元,辦理轉增資發 行新股12,079,717股,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 無償配發130股。 (二)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作為帳簿劃撥之費用。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500,000,000元, 分為1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50,006,130元,分為105,000,613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劃用途:配合營運所需。 十一、本次增資新股擬於112年10月26日以新股權利證書上櫃買賣,並採無實體發行。增資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股票換發,新股權利證書終止上櫃日期及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之。 肆、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2,301,015元, 每股配發新台幣0.24元。本次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12年10月2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 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伍、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定民國112年10月1日為增資配股、 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2年9月27日起至民國112年10月1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2年9月26日下午 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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