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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批柯文哲豎仔 綠委:郝簽約才是爛中之爛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13 09:16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為了大巨蛋案、台北文創案等五大案,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槓上台北市長柯文哲,郝龍斌昨日接受媒體專訪時罕見動怒,直批「柯是敢說、敢作、不敢當」、「台北市民眼睛是雪亮」,他更直批柯文哲是小人、俗辣。為此,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在臉書回嗆,「沒有人像郝龍斌如此離譜圖利財團,讓業者掛羊頭賣狗肉,以號稱蓋文創大樓卻蓋成旅館商場來欺騙人民。

郝龍斌昨日接受專訪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很遺憾,柯文哲上任後,提不出太多政績、用打弊案方式,從事政治鬥爭打壓前市府團隊、墊高自己。

郝龍斌說,這幾個案子都有一個標準模式,先透過廉政委員、市政顧問放出消息給媒體,甚至柯自己講一些奇奇怪怪的話,例如說怪怪的、合法不合理,然後就開始來圍剿,接著就跟廠商來密室協商。他表示,如果柯能在既有基礎之上爭取更好權益,他樂觀其成,但柯是用政治手段、打壓前朝,獲取政治利益,「這是我完全不能認同的」。

對此,林淑芬痛斥郝龍斌,讓業者掛羊頭賣狗肉,以號稱蓋文創大樓卻蓋成旅館商場來欺騙人民,這麼賺錢的包租公及旅館經營,卻訂出這種市政府好像乞丐跟財團要錢式的營運權利金,完全不能看,為何郝龍斌有資格說三道四?

林淑芬表示,如果富邦董事長蔡明忠的松菸文創BOT案興建的大樓就是以收取租金,讓誠品去經營文創商場及高級飯店,當成文創的主要設施,當時簽約所訂的營運權利金就不應該是千分之五。

林淑芬舉例,以旅館類的促參案來看,當初阿里山火車三合一BOT案,營運權利金也是要求營業額的2.25%;墾丁夏都案的營運權利金也是營收金額的3%來計算;梨山賓館的營運權利金也是營收的3.5%;陽明山上的菁山露營場營運權利金是營收的5%;阿里山賓館的營運權利金是營業淨收入的7.77%;以及,富源森林遊樂區它的營運權利金也是淨收入的2.6%。

她還舉例,即便是日前柯文哲喊停,爭議性極高的北投纜車的BOT案,營運權利金至少也是營收的1%。而以上這些契約,許多人都已無法接受,更何況郝龍斌任內所簽的合約更是爛中之更爛。

林淑芬說,台北市觀光產業發達、消費需求大,觀光旅館業是商業機制非常成熟的產業,不是自償性低需要輔導的產業,業者高毛利高獲利的情形下,營運權利金不該僅訂定千分之五如此低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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