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27 17:18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樓(華南銀行總行大樓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1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1年度決算報告。
(三)本公司111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募集國內111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二)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審議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第八屆董事一席。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111年度盈餘分派內容至遲於股東會40日前另行公告。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者。
(二)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三)受理期間:112年4月6日起至112年4月1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2年4月17日17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
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3樓
行政管理處,電話:02-23713111)
三、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
,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四、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期間自112年5月17日起至
112年6月13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https://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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