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合資投注彩券試手氣 國稅局教你一招省下贈與稅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23-01-20 12:00
農曆年期間不少民眾與親友集資買彩券試一下手氣,台北國稅局提醒,合資投注前務必保留相關證明,除可免課贈與稅以外,還能作為分配獎金的依據,一舉兩得。
今 (2023) 年春節假期長達 10 天,台灣彩券也循例祭出加碼方案,總獎金高達 9 億元,搭春節消費熱潮刺激買氣,不少民眾為提高中獎率也會與家人、親朋好友集資投注,但投注後務必要保留相關合資證明,才能免去贈與稅的煩心事。
過去國稅局就曾接獲民眾詢問,集資投注並依照出資比例分配的獎金,究竟算不算贈與?要不要繳贈與稅呢?
對此,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合資投注彩券,中獎後再根據每個人出資金額多寡分配獎金,這些因為「分配」而來的獎金並非贈與因此不必課徵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解釋,所謂的贈與稅,是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讓與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的效力行為。
台北國稅局進一步指出,合資投注彩券再根據比例分配獎金,此舉並不符合贈與的規定,因此分配獎金後不必再課徵贈與稅。
舉例來說,甲找了乙、丙兩名朋友共同集資投注大樂透,之後甲將課稅後的獎金根據出資比例分配並轉帳給乙、丙兩人,只要甲保留當初合資投注的相關證明,就能避免日後被國稅局認定是贈與而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表示,民眾在商議集資投注時,建議可保留包括:集資金額、比例分配等相關對話或文字紀錄證明,以此證明取得的金額是來自於獎金分配而非贈與,同時也能避免事後分配獎金的不必要的爭議。
但國稅局也提醒,中獎的獎金運用如果涉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 條規定,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如果超過贈與稅免稅額 244 萬元時,還是要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為發生後 30 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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