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14、15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01 15:05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1/01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買回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6個月內向經濟部
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4.消除股份:普通股20,000,000股
5.減資比率:5.22%
6.減資後股本:3,629,572,18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1/11/0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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