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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202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補充111年4月28日重大訊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27 18:57


第11款


公司代號:2439


公司名稱:美律

發言日期:2022/10/27

發言時間:18:57:31

發言人:黃朝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27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新股2,000,000股。

4.既得條件:

符合本公司訂定之「202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

定之個人績效、公司績效、服務條件,並於該年度無違反本

發行辦法。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本公司將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得獲配之員工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

本公司全職員工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符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認定標準者。

(2)獲配資格員工限為以下各類員工:

A.與集團未來發展相關之關鍵人員。

B.個人表現對公司具相當價值。

C.核心新進員工。

(3)實際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

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

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

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員工非具

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本次修訂)

(4)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

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

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

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

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

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

例之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

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管理幹部和員工利

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2022年04月14日之前30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每

股82.42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總計約為新台幣164,840仟元;依既得條件,每年分攤之費用

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49,452仟元、49,452仟元及65,936

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若依本公司在外流通股份216,510,042股計算,每年對每股

盈餘稀釋情形,分別約為0.23元、0.23元及0.30元,對本公

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尚無

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202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條件達成前,交付

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向主管機關

申報辦理,並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

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

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本次修訂)

(2)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經主

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

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同意後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

(3)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

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2022年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4)修訂111年4月28日重大訊息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之效期

及獲配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應經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

委員會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本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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