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202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補充111年4月28日重大訊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27 18:57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27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新股2,000,000股。
4.既得條件:
符合本公司訂定之「202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
定之個人績效、公司績效、服務條件,並於該年度無違反本
發行辦法。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本公司將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得獲配之員工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
本公司全職員工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符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認定標準者。
(2)獲配資格員工限為以下各類員工:
A.與集團未來發展相關之關鍵人員。
B.個人表現對公司具相當價值。
C.核心新進員工。
(3)實際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
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
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
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員工非具
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本次修訂)
(4)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
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
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
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
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
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
例之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
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管理幹部和員工利
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2022年04月14日之前30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每
股82.42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總計約為新台幣164,840仟元;依既得條件,每年分攤之費用
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49,452仟元、49,452仟元及65,936
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若依本公司在外流通股份216,510,042股計算,每年對每股
盈餘稀釋情形,分別約為0.23元、0.23元及0.30元,對本公
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尚無
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202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條件達成前,交付
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向主管機關
申報辦理,並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
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
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本次修訂)
(2)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經主
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
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同意後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
(3)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
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2022年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4)修訂111年4月28日重大訊息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之效期
及獲配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應經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
委員會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本次新增)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