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普: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1年9月7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一一一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19 13:4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
5.每張面額:本公司債之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壹種。
6.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
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111年10月27日發行,至民國116年10月27日到期。
8.發行利率:本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2.6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採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
本公司得於本公司債發行屆滿一年起之每次付息日全部或部分提前贖回本公司債,
本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不得有異議;若本公司未執行買回權,本公司為自發行日起
屆滿第五年,到期一次還本。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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