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14 15:00
壹、本公司於111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然因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權人申請轉換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故調整減少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股份3,174,630,122股,減少資本新台幣31,746,301,22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1年7月1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2818號函申報生效及經濟部111年8月4日經授商字第1110114317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1年8月8日臺證上一字第1110015663號函核備在案。 貳、本次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11年9月19日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111年9月7日起至111年9月16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減資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計普通股5,291,050,2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2,910,502,040元。 二、本次減資股數:計普通股3,174,630,12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1,746,301,220元。 三、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2,116,420,08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164,200,820元。 四、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參、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11年9月19日開始換發,程序如下: 一、本次減資作業採全面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上市買賣日(111年9月19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二、本公司將寄發股票換發申請書予各股東,請持有實體股票之股東自換發申請書上所載明之換發日起,儘速至本公司股務課辦理換發手續: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換發申請書上所載之舊股票及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課辦理換發手續。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課辦理。 三、本次公司辦理現金減資係以現金返還股東之投入資本,依規定不須課徵所得稅;惟緩課股票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分依規定須按股票面額申報所得,本公司將另行寄發扣繳憑單,請貴股東列入所得申報。 四、換發地點: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課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 電話:(02)2500-1668 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訂於111年9月29日發放,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伍、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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