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泰:關於本公司董事長個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業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13 14:39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個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台上字第2472號
4.事實發生日:111/09/1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經最高法院宣示
判決主文「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已委請律師依法處理。
6.處理過程:本件為本公司董事長個人之行為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
皆正常。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未造成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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