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勸誘客戶借錢理財 永豐銀挨罰1800萬元、總座遭停職3個月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2-09-01 17:05
金管會今 (1) 日表示,永豐銀行有勸誘客戶以融資方式購買理財商品、辦理房貸業務搭售房貸壽險商品、辦理保險代理人業務有不當銷售保險商品等多項缺失,依法核處新臺幣 1800 萬元罰鍰,並下令總經理莊銘福停職 3 個月、總行通路業務最高督導歐陽姓主管也停職半年,懲處暫停多項業務承作,要等到改善完成後,才能再重啟辦理。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金管會在 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7 月陸續接獲相關檢舉案件,經永豐銀行稽核單位查核結果,在員工與客戶的往來 EMAIL 中,發現有勸誘客戶以融資方式購買理財商品問題。
2020 年至 2021 年間,金管會對永豐金及永豐銀金融檢查發現,該行沒落實執行理財專員輪調制度,且辦理房貸業務搭售房貸壽險商品,以保證獲利、每月配息等不當話術招攬;此外,在保險代理人業務涉有不當銷售保險商品的部分,則是有理財專員介紹原無貸款需求的客戶辦理貸款,並繳交保險費。
林志吉表示,為督促永豐銀建立妥適的金融商品銷售文化及法令遵循制度,請該行就各主要業務,應訂定主要負責人及所負責範疇,並報送董事會通過後,由董事會督導確實遵守法令。
金管會更提醒,銀行兼營保險代理人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落實將保險商品重要權利義務向客戶說明,不得以誇大不實之話術招攬,且應確實執行瞭解客戶作業 (KYC),並依保險商品內容確實評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保險需求與適合度,以維護保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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