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山林:代子公司祝旺開發(股)公司公告接獲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來函有關工地火災意外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16 22:19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1/08/16
2.發生緣由:有關109板建字第173號建照工程工地火災意外一案,業已違反 建築法第
63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89條規定各處監、承照人新台幣9萬元整罰款,且自即日起
勒令停工後續提具改善計畫,並由第三方公正單位提出鑑定報告確認結構安全無虞後
,提報新北市工務局辦理復工。
3.處理過程:確認停工原因消滅後,依復工條件與程序提出復工申請。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祝旺公司均有投保火災保險,初步評估對本公司及子公司
整體營運及財務尚無重大影響。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起火原因待消防鑑識單位查證,待勘查結果進行相關理
賠程序。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未來將加強施工管理及工地安全維護機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將依社團法人台北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技師建議辦
理,另提具改善計畫,並由第三方公正單位提出鑑定報告確認結構安全無
虞後,辦理復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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