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隆: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10 15:40
一、本公司111年6月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1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88,294,96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8,829,4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依配股(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分配之,每仟股配發15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8月1日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111年3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自盈餘中提撥新台幣784,393,274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現金股利分派之分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901010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業。 2.F106050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 3.F107010漆料、塗料批發業。 4.F207010漆料、塗料零售業。 5.F107020染料、顏料批發業。 6.F207020染料、顏料零售業。 7.C802200塗料、油漆、染料及顏料製造業。 8.C901050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 9.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10.H701050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11.H701030殯葬場所開發租售業。 12.H701060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13.JZ99050仲介服務業。 14.I103060管理顧問業。 15.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6.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17.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18.JE01010租賃業 19.F401010國際貿易業。 20.F106010五金批發業。 21.F211010建材零售業。 22.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 23.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 24.C805010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 25.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26.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7.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28.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29.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30.F111090建材批發業。 31.CA01070廢車船解體及廢鋼鐵五金處理業。 32.CA01080錬鋁業。 33.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34.C501040組合木材製造業。 35.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36.J101080資源回收業。 37.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38.E604010機械安裝業。 39.F113010機械批發業。 40.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41.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42.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43.CA01090鋁鑄造業。 44.CA01100鋁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45.CA01110鍊銅業。 46.CA01120銅鑄造業。 47.CA01130銅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48.CA01990其他非鐵金屬基本工業。 49.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 50.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 51.H701080都市更新重建業。 52.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53.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54.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55.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56.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57.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58.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5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 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8,000,000,000元整,分為8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前已發行股份392,196,63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921,966,37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7號8樓。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另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65年12月27日,最近一次修正於111年6月9日。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451,026,13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510,261,330元。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58,829,496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588,294,960元整。 2.本次增資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整股之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O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4.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四、除息及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如下: (一)前述盈餘轉增資每股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1.5元(即每仟股配發150股)與盈餘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即每仟股配發2,000元),本公司訂於111年10月2日為除息及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1年9月28日至111年10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1年9月27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者以111年9月27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 (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三)現金股利將於111年10月31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予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若股利金額不足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者,將以平信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另代扣稅款暨就源扣繳之補充保險費亦自股東之現金股利款中直接扣除。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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