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湛:精湛-110年度年報股東會後修正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08 16:05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11/08/02
2.函請補正期限:111/08/08
3.補正內容:
1、P.8及14,未依該準則第十條第二款第三目規定,針對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
(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
因應措施。(請參考附表一(一)及附表一之一)
2、P.15至19,未依該準則第十條第三款規定,揭露酬金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請參考附表一之二)
3、P.23及24,未依該準則第十條第四款第一目規定,於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揭露
董事會績效評估至少包含項目。(請參考附表二(2))
4、P.47及48,未依該準則第十條第五款第一目規定,按現行格式揭露簽證會計師公費
資訊。(請參考附表二之四)
4.因應措施:修正年報並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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