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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迪: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每股發行價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1 17:40


壹、本公司民國(以下同)111年05月0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32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6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5848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茂迪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2、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3、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CC01090 電池製造業 7、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8、D101060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9、D401010 熱能供應業 10、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1、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12、F113110 電池批發業 13、F213110 電池零售業 14、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5、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6、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7、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8、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9、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20、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21、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2、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550,418,750元,分為355,041,875股,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3段248號6樓。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70年04月25日,第34次修訂於民國111年06月21日。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320,000,000元(按面額計算之)。 2.本發行案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採公開申購方式進行,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銷售,並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由員工認購,其餘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約72.10417081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2.50元。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非受限制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所訂之內容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改變而需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停止過戶及認股繳款期間: 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年08月03日。 2.停止過戶期間: 自111年07月30日起至111年08月03日止。 3.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自111年08月10日起至111年08月18日止。 4.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自111年08月19日起至111年08月25日止。 (九)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70,418,750元,分為387,041,8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劃用途:轉投資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茂誠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茂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代收價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建成分行。 (十二)專戶存儲價款機構:臺灣銀行臺南科學園區分行。 (十三)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股票發行。 (十四)主辦承銷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2.索取方式:請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下載(http://mops.twse.com.tw)。 (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櫃買賣,並於同日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承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股票換發,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參、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若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者,請盡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帳戶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免影響股東權益。 肆、相關財務報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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