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橋: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9 15:43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泰舜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麥升
(2)董事,泰舜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茂榮
(3)董事,鴻僑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金文衡
(4)董事,鴻僑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文鐽
(5)獨立董事,廉純忠
(6)獨立董事,柯火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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