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第18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1 22:3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保利都投資(股)公司
嘉績百貨企業(股)公司
夏都國際開發(股)公司
官田鋼鐵(股)公司
游國芳:夏都國際開發(股)公司董事
陳品錞:夏都國際開發(股)公司董事
陳龍發:嘉績百貨企業(股)公司代表人
劉福財:鴻鑫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介仁:官田鋼鐵(股)公司董事
鄭佳勇:夏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結進不鏽鋼工業(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劉錦隆:日正國際律師事務所 所長
許明杰
獨立董事:
陳朝來:台南市市議員
鄒雙喜
楊東翰:信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1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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