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飛: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第十三屆補選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0 10:55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歐華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美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第十三屆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111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投票表決,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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