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和證: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31 15:40
一、本公司於民國111年5月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10年度盈餘中提撥現 金股利新台幣151,043,916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5,104,390股。 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11年5月31日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致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H301011證券商(經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2、H408011期貨交易輔助人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北區西門路三段十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3人(內含3位獨立董事),任期均 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中華民國78年8月10日訂定;111年5月4日第22 次修訂。 (六)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拾億元,分為參億 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正,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八)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普通股251,739,848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17,398,480元整。 (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其發行條件: 1、以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配股東紅利151,043,916元,盈餘轉增資發行 新股15,104,3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各股東依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每仟股約無償配發60股,本次配股 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拼湊壹整 股,拼湊不足壹整股之畸零股,因本公司依法採無實體發行,故畸零股 款充抵劃撥費用,其所剩餘股份由董事長洽請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次發行之新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4、本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授權董事會訂定之,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 股份異動致使配股率變動時授權董事長依配發新股基準日之實際發行 股數調整配股率,內容若經主管機關修正,以其修正核准者為準,相關 法令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依法令全權處理。 (十)增資發行新股後股數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68,442,380 元,分為普通股266,844,23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一)增資計劃:回饋與滿足股東之投資收益與期待,且可增進公司資金使用 之彈性,擴大資金應用效能,創造更佳之經營效益。 (十二)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51,043,916元,每股 配發新台幣0.6元,現金股利訂於111年7月15日發放。 四、本公司訂定111年6月25日為除權、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11年6月21 日起至111年6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 戶之股東務請於111年6月20日(星期一)16時00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 北市105412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78266),掛號郵寄者以111 年6月20日郵戳為憑,俾可享受配股、配息權利,若 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 開立集保帳戶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以免影響股東權益。 五、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 分函通知各股東。 六、現金股利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其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撥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 七、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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