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凱:公告本公司111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27 14:05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沈文振 董事、(2)朱東鎮 董事、(3)張桂林 董事、(4)沈貝倪 董事、
(5)林國芬 董事、(6)莊照約 董事、(7)楊世緘 獨立董事、(8)馬振基 獨立董事、
(9)李成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得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1)董事 沈文振: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
XPT INVESTMENT CO.,LIMITED董事長、EIC HOLDING LIMITED董事長、
廈門宇詮複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
(2)董事 朱東鎮: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XPT INVESTMENT CO.,LIMITED董事、EIC HOLDING LIMITED董事。
(3)董事 張桂林:EIC HOLDING LIMITED董事、
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廈門宇詮複材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4)董事 沈貝倪: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廈門宇詮複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5)董事 林國芬:雷仁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信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6)董事 莊照約:宇泰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7)獨立董事 楊世緘:東訊(股)公司董事、國巨(股)公司董事、
神通電腦(股)公司董事、楠梓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自然美生物科技(股)公司(香港)獨立董事、同欣電子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8)獨立董事 馬振基:勝一化工(股)公司獨立董事、華宏新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9)獨立董事 李成:Ginko International Co.,Ltd. 法人代表董事、
力山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朋億(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沈文振 董事、(2)朱東鎮 董事、(3)張桂林 董事、(4)沈貝倪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沈文振: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廈門宇詮複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朱東鎮: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3)張桂林: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廈門宇詮複材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4)沈貝倪: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廈門宇詮複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廈門市集美區后溪鎮新村新田路11號
(2)廈門宇詮複材科技有限公司:廈門市集美區永興北路1號C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各類精密模具之開發、設計、製造;各類塑膠及
橡膠製品加工;各類小家電之組裝;各類新型電子元器件之開發、生產。
(2)廈門宇詮複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加工安全帽、各種鏡片及汽機車零配件、
生產手機面板、汽車兒童座椅及建築物隔熱板、牆壁用的樹脂固定錨以及複合材料的
螺絲、螺母等相關零配件、板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廈門新鴻洲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廈門宇詮複材科技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轉投資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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