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獨立董事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0 17:45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1/05/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賴俊豪獨立董事、錢逸森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賴俊豪獨立董事
臺灣發展軟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KYMIZER)-董事
晶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資報酬委員
円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2)錢逸森獨立董事
聯新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人工智慧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昶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人工智慧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因賴俊豪獨立董事、錢逸森獨立董事對於會議之決議事項,因考量有自身利害關係
不參與表決外,經主席徵詢其他出席董事四席,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董事會通過後,將提請下一次股東會討論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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