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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公告修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1 16:27


第17款


公司代號:2892


公司名稱:第一金

發言日期:2022/04/21

發言時間:16:27:33

發言人:李淑玲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30號(第一商業銀行總行大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總經理報告本公司110年度營業概況。

(二)審計委員會報告本公司110年度決算查核經過。

(三)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謹提請 承認。

(二)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謹提請 承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謹提請 公決。

(二)修正「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條文,謹提請 公決。

(三)修正「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謹提請

公決。

(四)解除本公司第七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謹提請 公決。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111年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111年5月17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網址:https://mops.twse.com.tw)公告,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

及委託書,如有疑問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

託處股務代理部洽詢。

電話:(02)23481137、23481140。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11年4月8日起至同年4月19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以書面於111年4月

19日17時前送(寄)達受理處所: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處

(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30號18樓)。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1年5月18日至

111年6月14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下稱集保公司)「股

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四、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2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下

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等相關規定辦理。

i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

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

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

9c。)

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v.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1年05月18日起,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111/

06/14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

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1年05月18

日起至111年06月14日下午四時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信託處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42號)辦理登記,並於股東

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v.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

式參與股東會。

v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

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

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viii.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再出

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

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

,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ix.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

,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

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本公司訂

於111年06月21日09時00分於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30號(第一商業銀行總行大樓)延期

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

新寄發開會通知。

x.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

息。

xi.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

五、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後累

積增減逾1%者,亦同;持股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

申請核准。(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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